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有关农村股份制改革的问题

有关农村股份制改革的问题 您好,本人原籍是宁波市江北区湾头(现包家)那边的,99年迁出湾头迁入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此前没有享受过任何股份分红),后来也没有享受到湾头之后土地征用的补偿,05年时发了约40%的劳动贡献股,没有人口福利股,股权性质为非社员股东 (按理说户口都不在那了应该没权利拿分红了?)。 现在本人所在乡镇开展农村股份制改革,所在的村委会告知我享受过股份分红,无法再申请农村股份制,这样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cgfan……(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6-16 19: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