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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名大四学生,今年2月份在长春某五星级酒店实习工作2个月(并没有要求要做3个月

你好!我是名大四学生,今年2月份在长春某五星级酒店实习工作2个月(并没有要求要做3个月 你好!我是名大四学生,今年2月份在长春某五星级酒店实习工作2个月(并没有要求要做3个月,而且还是干一个月都行)。实习后将实习评价表交回学校。由于当时没意识到评价表不具备证明作用,所以6月中旬才让仍在职酒店好友开取证明。人事部工作人员开取了中英文工作证明,但在申请盖章时,部门总监和酒店财务总监签完字后,业主财务总监以实习时间太短,不满3个月为由不同意签字。 请问酒店是否可以以此理由拒绝开实习证明?如果不能,我应该怎么做?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06-1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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