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老太太因为本身在居住的房屋搬迁手里面有一号头,当时几个子女协定谁主要赡养谁拿房子选择

老太太因为本身在居住的房屋搬迁手里面有一号头,当时几个子女协定谁主要赡养谁拿房子选择 老太太因为本身在居住的房屋搬迁手里面有一号头,当时几个子女协定谁主要赡养谁拿房子选择,房子的号头给了小儿子,给房子之后两年小儿子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当时房屋赠予的时候只公证了房屋产权更改,赡养只是口头协议。现在老太太想居住在搬迁下来的房子里面,小儿子不给居住。房屋后面的尾款四万是小儿子付的,老太太当时拿出将近两万的装修款。老太太能否把四万还给小儿子,拿回房屋产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5-06-16 09:1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