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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个人得到公司实物所得税怎么缴?
您好,请问,个人得到公司实物所得税怎么缴? 您好,请问,个人得到公司实物所得税怎么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及深地税发[1995]258号还有法律效力么?如果没有那么有新的关于如何计税的文件么?
谢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
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5年7月19日 深地税发[1995]258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局补充意见,内资企业参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反映,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关于个人取得上述实物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二条以及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前述实物价值较高,且所有权是随工作年限逐步取得的,经研究,我局意见,对于个人取得前述实物福利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五年的按五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sj(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3-21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