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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父亲今年六十岁,进厂二十天,有签劳动合同,五月三+日还正常上班

父亲今年六十岁,进厂二十天,有签劳动合同,五月三+日还正常上班 父亲今年六十岁,进厂二十天,有签劳动合同,五月三+日还正常上班,三十一日礼拜天是厂放假休息日,父亲在厂内宿舍休息突发疾病而亡,送医没得救,租医院急救车运回老家,在路途中亡的,当时没开死亡证明,父亲是无兄弟姐妹的,留下九十多岁的老母亲还要赡养,六十岁的老伴。请问厂里有哪些补偿?如走法律程序,需要哪些材料?现厂里只愿补偿二万元?说跟厂方无关?是这样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5-06-1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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