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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Xxx律师的答复再次请教X律师

就Xxx律师的答复再次请教X律师 尊敬的X律师:您好!万分感谢您在百忙中抽时间关注我的问题《我国中级法院有权违反我国现行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判决民事案件吗?》并告诉我:“法院对民事案件不可能个个都依法审判这种说法对。有的依习惯,有的依法理。”学后确有猛吃一惊,忽然开朗之感觉。但稍作消化就感觉心里仍不够踏实:此前我读到过的所有教科书或法律文献好象只有:“法院断案,主要是民事案件,有法律的照法律,无法律的按政策,法律、政策都不具备的依习惯、依法理,且司法结果不得违背我国的宪法精神和相关法律原则。”这种法治理念同“法院对民事案件不可能个个都依法审判”的说法在本质上似乎有很大的区别,不知我的想法对否?请垂教。特别对于我前面咨询的问题中有关处理居民住宅楼中公共走道上的违章封堵问题,我国已经有专门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是否也能适用“法院可以不依照法律审判”的说法?如果真有这一说的话,那么这类案件的断案依据是什么?难道真的就是按照承办法官个人的意愿说了算?那么更要请问:我国还有哪些民事诉讼的案由,规定是可以照承办法官个人意愿违法决断的?而不是照法律决断的?以免我等想依法行事,确要碰得头破血流(就象我咨询中所举的例子那样)。谁能告诉我等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9612……(江苏)
提问时间:2011-03-2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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