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办强行按照他们的赔偿标准来算.
拆迁办强行按照他们的赔偿标准来算. 我家有套60平米的公房,由于拆迁单位对房子进行了房改,把房子卖给了我家,证上面是45平方米,还有多的15平方是03年单位根据个我家情况加盖的房子,单位的规定(房屋建筑物大修时,可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改善使用条件,简陋住宅大修时,原结构确无保留价值或影响城镇规划的,可以推倒重建、移地另建、合建。平房改楼、按户数增加面积,但不得超过当地标准。)所以没有规划证什么的,由于之前我家一直交的是45平方米的租金,所以单位只给了个45的证,现在拆迁的人说,我家那一排房子都是27平方,说他们信测的是一排都是27平方,只能按27平方算,不能按我家证上面的来,不然他们通不过审计,要强行按照他们的来算,还说多出来的按照违章建筑核算,我家房子这情况到底该如何算呢,现在房子也被他们强拆了,他们更是有持无恐了,我们家到区信访办,他们也很难解决.我们能向法院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3202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3-2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