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是做销售行业的,前两个月自离了,公司前两天突然发了个追款的信给我要还2万
我是做销售行业的,前两个月自离了,公司前两天突然发了个追款的信给我要还2万 我是做销售行业的,在一家门店担任店长,由于那家门店位于超市,超市管理较严,我去时门店只有我自己上班,后期调来的人也是不怎么懂的新人,而经理又要求门店要做大型活动,我当时有向他反映人员不足,后来他就调了10来个新人来帮忙做促销活动,由于在超市中人流太多新人安全意识又不高导致活动丢失很多商品,后来区域说这是我门店自己的事,分摊只能分自己店的,而我店里又没俩三个人,而且我分了大头接近8千多,后来想想就算了不想争辩免得得罪领导,但是自从那次活动后经理基本上老是要我做活动,加起来活动做了有五六次,每次活动我自己都亏个几千快,而且货也没有让我及时退,公司也老是用这些借口行政处罚了我加起来至少78千,我因实在受不了这种了,所以选择自离走了,但因我在公司有5千押金和大半月工资加起来大约8千多,而每家门店本身有3千元备用金的,所以我当时想自离就好了拿那三千其他不要了,但是公司那边却把我走后门店的所有差异那些全部算到我身上,说门店备用金和商品差异和对账差异加起来2万,也不说下我被他们行政处罚的金额都已经很多,我在这家公司做亏了太多钱了,所以我想向在座的律师们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我应如何操作。。麻烦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DXK(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6-14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