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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协管员殴打红军街业主

协管员殴打红军街业主 协管员因与业主发生口角,先动手打人,造成业主鼻子流血、手掌红肿。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叫业主自己到医院检查伤情,产生检查及医药费用共计590元。请问是否能要求该协管员赔偿,如果对方拒不赔付,应该怎么办?(该协管员系老城派出所派出,由红军街支付工资,维护红军街治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uzhi……(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09-06-08 11: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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