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母亲名下有两套房子(产证均为母亲的名字),她的其中一个儿子放弃房产中的份额(签有协议)
需要依据协议内容来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他有权要求法定继承他母亲的遗产。
签有协议一般是没有份额的。
要看协议约定的内容。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开始前做出的放弃意思表示是无效的,因为继承并未开始,在当时也并未确定遗产的范围。
个人认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提出继承的请求。
跟谁签的协议?为何签协议?需要了解情况后才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