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购地的问题。
关于购地的问题。 我们家准备购买“A君”一块地,该地已经建好厂房。本来买“A君”的厂房需要在乡府转名,也需要在生产大队转名的。但“A君”欠着乡府的钱。所以乡府不准我们转名,就是说每年缴纳年租还是用“A君”的名字来缴纳。对此,家里的人说找公证处签协议就可以了。请问这样可以的吗?不怕那“A君”贷款的钱,要我们偿还吗?或者以后国家征地,把地征走,赔偿费让乡府扣了来抵偿“A君”的贷款怎么办?恳求各位给点意见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iS5036(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1-03-20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