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居民损失由谁赔偿?
居民损失由谁赔偿? 我是山东日照东港区湖西头莲城花园生活二区的居民,3月16号下午两点左右回家将摩托车放在车库里,然后锁上车库的门,就到家里休息,四点左右准备上班时,发现车库的锁被撬的变形了,打开门摩托车也不见了,然后有报的警。这期间到门卫处想要查看这两个小时的监控录像的时候,回答是没有,这只能看影像,但没有记忆存储功能。这令人很失望,如果村委在多花几百块,不用这种能看不能用的设备就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只是两个小时时间就将一辆买了不久的摩托车给偷走,还这样悄无声息,也不知道门卫那会在干吗?他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吗?或者看到了为什么不阻止呢?是故意纵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无以木骇(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1-03-20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