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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将我的店铺转让给别人,共计二十七万,他先付二十万,剩余七万两月内付清

你好!我将我的店铺转让给别人,共计二十七万,他先付二十万,剩余七万两月内付清 你好!我将我的店铺转让给别人,共计二十七万,他先付二十万,剩余七万两月内付清,协议约定:如若两月内他付不清剩余七万余款,我要收回店铺,并不退回前面所交钱款。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5-06-1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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