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维修基金业主联

维修基金业主联 2004年买房时,房管局让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所以钱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开了收据给我,收据上是开发商的章。2005年开发商将钱交到维修基金管理中心,中心开出了业主联,叫开发商给业主。但现在开发商说没有义务给业主。我至今拿不到业主联。我现在应该跟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要票据吗?因为毕竟钱入了他的帐。我的业主联上盖的公章是维修基金管理中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加菲猫mm(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3-20 16: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