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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保险及货款

工资保险及货款 去年4月1日我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期。公司到9鱼粉开始就没有发放我工资,之间我一直在讨要工资,但是公司就是不发,而且答应的保险一直也没有缴纳,到2011年1月底,我收了一笔3万5千元的货款,扣了下来,和他们商谈公司和保险的事情,但是他们一直不答应让那个我把公资和保险扣除。而且到1月份,送死就借口公司生产淡季要放3个与的假(等于放到3月31日,我合同到4月1日截止)。而且房价没有正式的通知。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1,如果我把工工资和保险扣除剩下的货款打到公司账上,会不会违反法律,如果违反违反那一条?
2,公司和保险的事情我想要求公司,可以怎么补偿我?
我月工资3100元,如果算到现在又8各月的工资,就是24800元。请各位帮忙解答一下.我现在是真的没有办法,通过劳动保障局解决的话公司账上又没钱,根本拿不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qi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3-2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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