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两个女人吵口引起打架,先动手的乙方已经受伤
两个女人吵口引起打架,先动手的乙方已经受伤 6月1号8点左右在工厂车间甲乙双方因一点小事引起吵架,后来乙方说要打架就出外面去打,甲方不服软顾及面子就去了外面,去到外面当时还在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乙方就先动手打人,甲方因正当防卫误伤乙方,厂里有视频监控记录当时整个过程,乙方眼睛下面缝了5针,现已经出院,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双方调解乙方要求甲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还有其它的费用总计;5万多元整,请问甲方要负全职吗,要赔偿这么多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尧文生(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5-06-13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