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以学校名义私自收取超过学校招生范围的所谓保过费
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起诉索还。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在招生问题上学校与员工之间形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已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侵害了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被代理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同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3,该员工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否则学校都有可能受到牵连;
4,如果他们携款私逃,,你作为法定代表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后再向他们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