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困惑我多年的问题,关于受到抢劫强奸袭击的个人防卫尺度
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你说的应属于无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需帮助请电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