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未成年人债务问题
未成年人债务问题 2009年4月份,那时我的女朋友18岁,2009年6月6日满18岁(农历),她陆续向我借了750元人民币,没有立字据,最近她跟我提分手,我让她还钱,她不还,我录了根她通话的录音,她承认欠我的钱和钱的金额,我还保存着2张总共450元的银行汇款凭据,还有她跟我发的短信,现在已经过了6月6日,我想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现在又几个问题:
第一,安农历来算,她还没满18岁,可身份证上写的是6月6日生日,也就是满了18岁了,我现在诉讼要不要将她父亲列为被告
第二、我不知道她父母的名字和家庭住址,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能不能到她所在的学校去调取父母的名字,进而将其列为被告
第三、或者是直接将她列为被告就行了,因为她已经满了18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地混蛋(四川)
提问时间:2009-06-07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