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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2015年1月28号跟同事吃饭喝点酒,骑着摩托车在回来的路上与一辆面包车向碰
我老公在2015年1月28号跟同事吃饭喝点酒,骑着摩托车在回来的路上与一辆面包车向碰 我老公在2015年1月28号跟同事吃饭喝点酒,骑着摩托车在回来的路上与一辆面包车向碰,我老公的车向南行面包车向南往后到,当时报警了,现在是交警大对要我老公负全部责任,都事隔4.5个月了,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记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审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没过几天交警大队又给我们老家记了一封信,上面只写给我老公的罚款,吊消驾驶证,但是没写罚款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6-13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