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该如何实现我的合法权益?
我该如何实现我的合法权益? 6月2号21时40分左右我与张某和我姐姐经过⒈烟酒店,张某买烟与店老板发生争执。店老板出来后,推了张某⒈下,张某上前与其双手互相纠缠在⒈起,我上前在张某和店老板边上劝他们别打架,在纠缠中张某将店老板左侧耳下方打伤,店老板揪住张某前衣领,并将其颈子抓伤。店老板就打电话叫人来打架,张某便报了110。
几分钟以后,一年轻女子骂了张某一句,并扇了张某一耳光。我叫他不要打人,一年轻男子气势汹汹上前问我“你想干什么”张某又摸出电话打110再次报案,其男子把张某电话抢过去,摔在地上。电话摔成两半,我与张某去拣电话。年轻男子过来掐住张某后颈将其拖回烟店。同时年轻女子冲上来,向我左边盆骨踢了一脚。群众便将双方拉开。这时对方又来了许多人,张某便急忙叫上我和我姐姐离开。我们回到烟店对面我姐夫上班的网吧再次报案。
因是我们报案,几分钟以后我们便回到烟店等待民警人员。刚一下去,对方喊有社会人员,但因其中一人与张某认识,他们只给张某说了句“是你噢,不要和他们扯(打架的意思)了”便站在了边上。对方知道我们报案后,一名电子摸出电话,喊了声“陈所长啊”,便在无下文。
到派出所以后,对方气焰十分高仗,与民警1发生口角,并扬言“不需要你解决,我可以自行解决”。双方把事情经过说完后,因张某家人在外出差,赶回来也要三个小时左右,张某便提出对方先自行去医院检查,自己留在派出所等家人到来,但对方不依不饶。我姐夫向民警1提出,张某和我妹妹也被对方年轻女子与男子打伤,他们不能走。民警1说“你不是当事人,不关你的事,出去”,于是对方全部都走了。
张某被带上去录口供时,我和我姐姐亲眼看见对方一亲朋好友与民警1攀谈,并叫年轻女子叫其“叔叔”。
我以证人口供做了一份笔录,在民警1教育我们时,我与张某提及我们被对方打伤,我左边盆骨疼痛,民警1态度恶劣,并说我们无理取闹。张某家人来以后,与对方协商好,明天带店老板去医院检查,其他的事检查完以后在解决,我们才被放回家。
第二天张某家人带对方检查耳膜后,对方声称自己腰疼与是又检查了腰(但张某并未伤到其腰)。所有检查费用由张某家付出,对方声称要3000元的精神赔偿等,张某家人便离去。
第三天张某爸爸与对方在派出所在民警1的调节下达成协议赔偿400(其中有200多元的药费)对方。并签下保证,还未付款。但民警1只字未提对方殴打我与张某的事。我与张某知道后边立即来到派出所。问民警1对方殴打我们的事怎么处理?此民警态度恶劣,明显有不与管理的嫌疑,我们与其理论,他说我们把气发在他身上。后经我再三提及我左边盆骨疼痛,他才眼神厌恶的丢下一句话“那你去看,有了伤再和我说”我与张某无奈便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软组织挫伤,未有明显骨折。医生说:但如果继续疼痛便要做进一步检查。
第四天我与张某来到派出所,将病历拿给民警1看,民警1态度才有点好转,但将我和张某数落一番,才打电话叫对方来协商。
对方来的是年轻男子,由另一名民警2来对此事处理,他问我们现在双方是什么情况。对方男子说:“还有什么好说的,不是已经说好对方赔偿我们800元就行了”。
张某与我的要求是:张某伤处并未疼痛,不要求到医院就诊,只要对方向张某赔礼道歉就行了。对方带我到医院检查,如无大碍,赔付医药费并向我道歉。
民警1将年轻男子叫走,后民警2也把张某叫走。几分钟后民警2告诉我,张某的案件已改成治安案件,要我在此等候。张某来后便把我叫走。民警1告诉我们,叫我们等
电话通知。此期间对方并未表明有任何解决意思。
直到现在已是7号,我们未接到任何通知。
有点多,请包涵。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询问⒈下。
⒈转成治安案件后,张某除拘留以外,(因其受过刑事处罚)还会不会受其他的法律责任?
⒉我该如何实现我的合法权益? 是否要告,殴打我的女子,才能实现?
⒊民警1在处理此纠纷中,有无明显不公平,公正。我能不能有利的检举他?如果检举,需到何部门,用何种方式检举?
⒋治安案件是只对其有违法行为的人予以拘留,还是要上庭?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棉花糖tia……(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09-06-07 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