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遗嘱——继承
房产——遗嘱——继承 我想就以下这件事做一下咨询:
我爷爷生前有一套住房,在他过世几年之后,我们才发现了我姑姑在爷爷过世以后偷偷将房产过户到了她的名下。事情的大致过程是这样的:1.我爷爷的遗嘱:说是在他过世之后将属于他的一半房产给我奶奶(这样我奶奶就能获得全部的房产);2.我奶奶他们又做了继承公证,说是在她过世之后将房产全部给我姑姑。
需要说明的是,我奶奶是离婚以后又回来的,在此之前都是我爸爸一直同爷爷居住,除此之外,我们别无任何的房产,以前家里的户口本上也就是有我爷爷,奶奶和我爸爸,还有我和我妹妹我们五个人的户口。然后现在形成的局面就是这样的,房主是我姑姑,户主是我爸爸。现在奶奶也过世了,我姑姑开始以要房为名又向法院起诉我们要我们搬出去,还想要我们向她提交这几年的房租以及暖气费等。
此前,我们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曾向法院提起过起诉,因为法律好像有一个什么两年时效,我们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都已经是一年多之后的事情了,当时是起诉的遗嘱,因为怀疑遗嘱的真实性。遗嘱上面写的是找了两个法律工作者到家里来,代书遗嘱,而且本身我爷爷是会写字的,可是最后的签名却非他本人所签,并且也没有按手印(可是在后来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他们提供的材料上又都加印了手印,那时我爷爷早就已经过世几年了)况且我爷爷是有精神病史的,因为缺少有力的证据,我们在一审的时候败诉了,后来上诉到中院二审又是败诉下来。
事情的大体情况就是这样的,现在我们还住在这里,她又开始再起诉我们要我们搬出去了,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湖冰(河北)
提问时间:2009-06-07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