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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我05年1月签的合同,09年12月到期。因为09年10月怀孕了,所以2010年1月又签了一份合同,到哺乳期(2011年4月)结束。公司现在提出不签合同并且发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多少个月呢?具体是按《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计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pf9425(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1-03-19 11: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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