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朋友借了钱没有有立即写欠条,但后来补写了,在补写之前还过很少的一部分钱,现在到了欠条上的还款期限,我
朋友借了钱没有有立即写欠条,但后来补写了,在补写之前还过很少的一部分钱,现在到了欠条上的还款期限,我 我的朋友郝某说能办理工作于是2013年我托他给我孩子找一份工作,他说需要十五万元,我就从家中拿了十五万元的现金给他,整个过程中只有我和郝某没有外人,郝某当时也没有给我写欠条。后来郝某又向我陆续借钱,总共借了二十五元并且给我写了二十五万元的借条,这二十五万是我从银行里取出来现金给的他并且借给他时除了我和我的孩子还有郝某外没有其他人在场。我的孩子等到2015年也没上了班而且在这近两年的时间里他除了给过我五千元外再没有还过钱。后来我又找到他让他给我写了一张共计四十万的欠条并且写明了还钱的期限,现在期限快到了,我是否能去法院起诉他?是否可以以诈骗去起诉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怎么都想不出……(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06-12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