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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购买合同问题

关于购买合同问题 我购买二手房时房东只提供了房产证,当时房东的国土证尚未办理,签署合同后房东去国土局办理了国土证,得知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50年,而且已经使用了21年,到2044终止。普通住房的使用期限都为70年,当时在合同中有约定土地性质为非住宅用地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退还定金,现在国土证已经办理了,性质为住宅用地,但是使用期限不是70年,可以要求解约退还定金吗?如果对方不同意申请仲裁胜诉的几率大吗?谢谢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l-92……(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6-12 10: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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