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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21岁,男21岁,未婚先孕。男在读大学。男方曾在女方怀孕七个月左右时抛弃女方

女21岁,男21岁,未婚先孕。男在读大学。男方曾在女方怀孕七个月左右时抛弃女方 女21岁,男21岁,未婚先孕。男在读大学。男方曾在女方怀孕七个月左右时抛弃女方,期间去追别人,然后在女方生孩子后一个月来认孩子,和女方订婚。要求女方不要让别人知道男有孩子,说等男大学毕业后让两人结婚。之后男在学校里寻找恋爱对象,称想在大学里谈恋爱,等毕业后再和女结婚,女发现男正在和别人发展关系,然后和男闹,知道男方只要孩子,要求男方赔偿,男一直在找借口拖延。如果女去告的话可以吗?女要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5-06-12 10: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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