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答应做上门女婿,但没领证,写了合约,婚后男方没有领证
1、结婚以至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为准;
2、涉及人身自由的约定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3、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这个涉及人身自由,没有法律约束力
结婚是以登记为准,风俗中的以办理结婚酒席为准是不对的。现时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依然未缔结婚姻关系,目前状态属于同居。至于上门女婿的约定由风俗,道德约束,法律层面并无对此有约束。
靠自觉
结婚以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为准;没领证你的婚姻没保证。涉及人身自由的约定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你好,没有领证的情况不属于结婚,仅是同居关系。另外是否做上门女婿属于人身性质的约定,合约没有效力。
没有法律效力。
无效,没法强制实行
看具体内容;关于财产方面的自愿约定,一般是有效的。
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