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 朋友和人打架后报110,在110到现场后和警察发生了肢体上的接触(只是碰了对方,没有伤)。后来公安局给预他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因为他也是受害者(眼睛受伤),公安局提出让交保证金10000元后可以先看病,我想问:交10000元是否合理?这个保证金以后是否给退还?并且公安局明确告诉他,10000元保证金不给开任何的收据,文一下他该怎么办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z5589(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1-03-18 18: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