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探视权的问题
可以向执行庭出示相关协议及孩子生病的医疗材料等,做出合理解释即可,司法拘留尚不至于。
个人认为还是离婚夫妻间积怨的问题,即是孩子的父亲与母亲,对孩子而言,没有伤害孩子意图或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即使孩子患病,带走孩子也没有原则性问题。
建议大家退步海阔天空,彼此之间不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之间的剑拔弩张,两方都做了不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事情。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