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间借贷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担保人期限为多长?从何时算起
你好,回复如下: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经债权人主张,随时偿还借款;(预留合理的履行期限)
2、按照你的陈述,保证期间为6个月,从债权人催讨借款时起算。
保证期间为6个月,从债权人催讨借款时起算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为催款之日起六个月。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经债权人主张,随时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