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北京一家私企工作,2005年工作至今,公司给交了四
你有权向公司主张的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与户口无关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你好,如果已经缴纳社保,换工作可以将社保关系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