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一次事故中,我殴打了他人。后在公安过来现场处理时我再次殴打了他人(同一人,没有持械)。后公安机关将我们二人带回公安机关。经公安初步检查,该男子是轻微伤(在公安要求带该男子验伤时,该男子拒绝验伤)而提出调解处理。后在公安机关第一次为我们双方调解时,该男子开口就要我赔3万给他,任公安及我怎谈,其都不肯少。后来公安要求择日再调解,但现在对方也没有跟我再次调解且口头称不再调解。而公安告诉我,对方拒绝调解的话,则要对我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而我不想被行政拘留也不想让对方这样变态的敲诈。那本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是诚心调解的,只是价钱令我难以接受,难道我为了不被行政拘留就一定要接受对方开出的价钱嘛)。而且对方也没有受什么伤,况且公安初步看时都说是轻微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的忧愁(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3-1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