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 事件背景:对方汽车与本人汽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由于对方拒不赔偿,故提请诉讼,本人汽车25万,几乎报废,本人汽车25万,第一次交警要求进行车辆损失鉴定,车辆鉴定机构仅凭外观判断,作出3万损失的认定。
事件进展:目前本人已起诉对方,车辆经价格认证评估公司鉴定,维修费20万,法院已开庭,并举证,但对方对车辆鉴定报告持异议,对方提出要现场查看车辆情况,并带上专业技术人员到4S店,我方以对方未经法院认定而擅自查看,拒绝了,对方现从法院申请撤回重新鉴定车辆的请求。
与法官沟通后,存在以下问题:
1、法官认为:车辆损失鉴定必须作司法鉴定
问:此说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有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的车辆鉴定是否必须作司法鉴定,请提供相应法律依据;
2、法官认为:重新评估程序不合法,重新评估需要通知双方保险公司到场,对方当事人必须到场,而我方在评估时,已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到场,但对方未到场(无证据证明)
问:车辆鉴定程序是如何?法官说法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根据可以证明,请提供相应法律依据;
3、对方拒不申请进行车辆损失鉴定:
理由1由于一勘是交警强制要求作的,而价格评估中心仅凭外观判断作出3万的结论,同时注明:“如果对本结论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向本中心或上级机构提出异议”和“须进行二勘”,
理由2:对方提出两次的评估价格相差太大,拒不申请重新鉴定;
问:对方说法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根据可以证明,请提供相应法律依据;
4、由于对方车辆属于外省,交通事故地在本地,我方考虑将来执行问题,故选择在对方所在地提请诉讼,现法官想把此案移交到交通事故地进行审理;
问:法官此中做法是否合法?具体程序如何?有什么法律根据可以证明,请提供相应法律依据;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此事已近一年了,本人损失惨重,请提供协助,以便尽快解决此问题,谢谢,非常迫切,更为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star……(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09-06-05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