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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关于违约的规定可以不算数吗
购房合同关于违约的规定可以不算数吗 我于是2008年与开发商签了合同购得一处房产,并于当年支付了所有房款。合同规定此房2008年10月交付使用,开发商违约要支付所付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可至今也没有交付使用,请问,开发商可以以合同规定违约金太高为由,以该房租金支付违约金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rszl19……(山东)
提问时间:2011-03-17 21:30
110网律师
2011年03月17日 21时42分
你好。合同有效,违约方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太高,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裁定降低,但不能拒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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