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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你好,我父亲98年和我丁姨没有登记就在一起生活了。这期间只有这两位老人在一起生活,双方儿女都已成年。双方约定工资没有放在一起各管各的。双方吃住都用我父亲的。这期间我父亲的平房动迁我父亲的儿女借他钱买了两室。住了一段时间又把这两室卖了还了儿女的钱就又买了另外便宜点的两室。丁姨没有拿一分钱。09年5月年我丁姨不和我父亲过了,我父亲不同意,在我丁姨再三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并写下约定,我父亲给她2000元钱,从此双方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我丁姨给我父亲打电话说,这房子有她的一半,还说就是当你的保姆也应该给她2万元保姆费。请问,我丁姨的请求有法律根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n2237(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1-03-1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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