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如果怀孕期间公司决定关门,并不是倒闭,那孕妇能得到那些补偿
如果发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作为协商解除的代价,您可以提出要求公司支付至哺乳期届满期间的全部工资金额以及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