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早年父母离异,我判给母亲,但户口尚未迁出,户口地征收,我有份吗?
早年父母离异,我判给母亲,但户口尚未迁出,户口地征收,我有份吗? 本人今年24岁,女,广州市萝岗区农村户口。
父母大约在我3岁时离婚,当时我判给了母亲,姐姐则判给父亲,自此,我和姐姐分别跟着母亲和父亲生活。
当年,母亲因为只生了两个女儿,所以是“纯女户”,当时可能是政府安慰之类,将母亲户口由“农民”改为“居民”。
父母离婚之后,母亲的户口所在地,仍在父亲那儿,也就是萝岗,也许是母亲没有再婚的原因,无法迁出户口。
而我的户口呢?不知为何原因,则是在我16岁左右,母亲才为我登记入户。当时入户地址也是父亲那儿,不过因为父亲还打算娶一个老婆来生个儿子,怕超生问题,所以不让我入到他的户口下,故我的户口跟大伯,现在我也还是和大伯一家,一本户口簿。(不过听说,我大伯和父亲虽然不同户口簿,但户口地址仍是一样的,只是一本户口簿页数有限,要分开来写而已。)
现在,户口所在地要被征收了,父亲的现任老婆说:征收后,一分钱,都不会分给我和我姐姐。(备注:我姐姐尚没出嫁;父亲和现任老婆生了一个儿子。)
并且,今天又听说,父亲和现任老婆,要卖了家里的其中一块屋地皮。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第一:父亲那里的所有屋地、田地之类,我姐姐有份吗?
第二:父亲那里的所有屋地、田地之类,我母亲有份吗?
第三:父亲那里的所有屋地、田地之类,我有份吗?
第四:如果父亲他们现在卖了其中一块屋地,需经过我们同意吗?
第五:如果,父亲家里的屋地、田地,母亲、我、妈妈都有份,那假如征收了,我们能分到应得的钱吗?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lik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17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