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十七年了育有两个男孩,因感情不和,他也有点家暴倾向和偷取别人隐私的倾向
你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孩子一人抚养一个,婚后共同财产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