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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二零壹壹年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壹二万元整。因种种原因至使生意失败且壹壹年利息已支付

我于二零壹壹年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壹二万元整。因种种原因至使生意失败且壹壹年利息已支付 我于二零壹壹年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壹二万元整。因种种原因至使生意失败且壹壹年利息已支付。至今年五月因无法偿还贷款及利息。我把其自己房屋一栋以陆拾贰万捌仟元整买给信用社。因成交后卖方领导口头承认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停算其卖方贷款利息而买方不遵守诺言,多算了二十四天并且利息结算请单没俱体分清我拖欠贷款的逾期费,就任其扣出我房款陆万参仟贰佰伍拾陆元壹角肆元。请咨询一下我是否有权向买方提出补偿多算超出日期其利息。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5-06-1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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