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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5月28号的时候骑电动三轮车被一辆面包车追尾撞飞之后又撞到对向车道一个大货车上

我妈在5月28号的时候骑电动三轮车被一辆面包车追尾撞飞之后又撞到对向车道一个大货车上 我妈在5月28号的时候骑电动三轮车被一辆面包车追尾撞飞之后又撞到对向车道一个大货车上,被撞成重伤,主要头部受伤严重,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后面追尾的车是全责吗?现在我和我媳妇儿每天都守在医院里,可以要求撞人者赔偿我们的生活费住宿费和交通费吗,能赔偿多少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啊!主要现在我妈住院出了医药费是撞人者付的钱,其他开销全是我付的,这些附带的花销是不是以后保存发票才能赔啊,能陪多少有什么标准呢?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6-10 10: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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