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房产和子女扶养权

房产和子女扶养权 您好!我于2008年8月14日协议离的婚,双方协议女儿归我扶养,房产对半分,但房子他一直住着,答应给我另一半房款,拖了快一年也没有给我,后来我们私下里又签了一份新协议,房子让他一直居住到2011年8月份,房产归我,他今后不用付担女儿的生活费,可是时间快到了,他又要变挂了,说还是按最先协,房产再对半分,由于我现在已经又新组织了家庭,并又生有一子,他又以这个为要挟,说他未婚,而我又有了子女,他要把女儿要回去,当然女儿回去了,房子也归他,请问象他这种无业游民,根本不能给孩子好的生活环境,如果打官司我能赢吗?还有房产能判给我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r123@……(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17 13:4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