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把人打成轻伤,以故意伤害给逮了,但打架是因为对方骑车撞倒了人拒不道歉引起的,这会减轻处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根据你的叙述,是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