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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于5月15在长沙火车站站台被偷遂报案于火车站派出所,之后我和该手机现在在用的人取得了联系

手机于5月15在长沙火车站站台被偷遂报案于火车站派出所,之后我和该手机现在在用的人取得了联系 手机于5月15在长沙火车站站台被偷遂报案于火车站派出所,之后我和该手机现在在用的人取得了联系,并且查到了定位信息,在山东利津,今天去该派出所提供后续信息,就随意问了几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请问派出所有没有义务帮我找回手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06-09 20: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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