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经过朋友介绍以及高利息(15%的月利)的诱惑下,于2014年

经过朋友介绍以及高利息(15%的月利)的诱惑下,于2014年 经过朋友介绍以及高利息(15%的月利)的诱惑下,于2014年7月-8月分四次共借给某投资公司的黄某34万,两个月后黄某失踪至今未联系上,其投资公司也因其债务问题倒闭!借款合同上没有介绍人的签名也没有投资公司的签名,只有黄某的签名和手印及身份证号码!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受法律保护?这种高利息借贷我是否触犯了法律?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来帮我追回我的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6-09 19: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