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结婚后生下一女儿,小孩八个月大后,他老婆带着女儿离家出走
可以叫女方赔男方精神损失费及小孩生活费钱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