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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对方先动手,经法医鉴定,对方3人为轻微伤,我方1人为轻伤二级。现对方被刑拘,我方被治安拘留13天

打架对方先动手,经法医鉴定,对方3人为轻微伤,我方1人为轻伤二级。现对方被刑拘,我方被治安拘留13天 打架对方先动手,经法医鉴定,对方3人为轻微伤,我方1人为轻伤二级。现对方被刑拘,我方被治安拘留13天。对方不积极和解,通过派出所要求我们做伤情成因鉴定,以证明我方的伤情到底是打人致伤还是被打致伤,我方有权拒绝做么?(但派出所说必须做)。现在这种情况我方不会再受其他惩罚了吧?走正常程序,能让对方坐牢吗?他们一边要求我们做成因鉴定,一边假惺惺跟我们谈和解,谈了一回就没戏了,我现在不理他们,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判他们坐牢了。(派出所说过几天他们就能放出了,就没事了?可是轻伤不是刑事案件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lsjc(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5-06-0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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