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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定点维修站,在事故车辆提走后不退还责任方的预交押金

交通事故保险定点维修站,在事故车辆提走后不退还责任方的预交押金 交通事故保险定点维修站,我是全责方在保险公司没有给出定价前,要求我方预交了4000元押金,在对方车辆提走车后仍不给我退还押金,理由是我与事故另一方没有协商好!事故另一方称车辆防腐层无法达到原车效果不满意维修结果。这属于欺诈吗?可以申请哪个单位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涮叮咚(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5-06-0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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