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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金
在职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金 我丈夫是原陕西省水电工程局(现中水15局)第二公司的一名工人,1990年在新疆工地出车祸去世,当时因为我的年龄只有38岁,有劳动能力,所以没有遗属生活补助进,20多年来,我一个农村妇女一直独身照顾子女和老人,如今,我已经快60岁了,由于我们农村经济情况不好,我也疾病缠身,想向丈夫的原单位申请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金,可以吗?特向律师咨询,望在百忙之中帮帮我,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久违的思念(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1-03-1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