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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登记后向父母借钱办婚礼和购买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结婚登记后向父母借钱办婚礼和购买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你好,赵亮律师,我和妻子是2013年5月登记结婚,到2014年3月份办的婚礼,在这办婚礼期间,因钱不够而向父母借了一笔钱当做办婚礼和购买家具用途,但是在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借的。而且没有给父母写下借条。只有当时办婚礼用的酒楼费用收据和购买家具的费用收据。现在妻子要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家具等,那我能向法院提出妻子偿还一半的债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Z888……(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5-06-0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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