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问:我有一个陕西女姓老乡,四年前在福州认识了一位四川男生,由于男生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请问:我有一个陕西女姓老乡,四年前在福州认识了一位四川男生,由于男生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请问:我有一个陕西女姓老乡,四年前在福州认识了一位四川男生,由于男生年龄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到现在有两个小孩子(双抱胎),男生现在在外面又另有新欢,刚开始是男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由于,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的问题,但是,现在他又不提出解除这种关系,继续在外面胡作非为,女方的经济收入,还必须控制在他手里,请问?这种情况女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能够得到些什么样的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06-09 12:50